叙事主体叙述人称与新闻的客观性

所谓“新闻叙事”就是“叙述新闻事件”,“叙事”包括两层含义:事件和叙述。新闻叙事是对现实中新近发生的有时间或因果关系的一个或一系列事件的再现。相对于文学叙事来说,新闻叙事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新闻叙事的“客观真实”性追求:新闻叙事的“事”应该是真实的而非杜撰或虚构的事件,因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赖以存在的基础;新闻叙事的“叙述”应当客观公正,叙述者应全面把握事件,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像摄影机一样记录事件的始末,不在报道中掺杂个人情感,不偏向事件参与中的某一方;新闻叙事应与客观事件相符合,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事件原貌。  写作新闻稿件就是讲述新闻事实的过程,从写作的角度说,报道新闻就是讲述一个事件或叙述一个完整的情节。在这个叙述的场景中,有记者,有新闻内容相关人士,还有观众或读者。因此同时存在三个话语单位。记者从新闻内容相关人士那里了解到情况,然后告诉观众或读者,新闻内容相关人士与观众或读者并不直接交谈。  新闻叙事力求客观记录事件的始末,营造新闻事件的客观真实感。因此,新闻叙述重点强调以下几个特性:1.叙述事件与原事件在时间、地点等要素方面相吻合并可验证;2.叙述事件中所引用的材料,包括数据、他人对事件的评价等与客观世界相吻合并可验证;3.叙述事件中各分事件之间的关系与客观世界相吻合并可验证。但是,即使做到以上强调的方面,也不意味着新闻事件等同于原事件。事实上,在新闻叙述中,无论叙述者如何努力营造新闻的客观真实感,新闻叙述所再现的事件实际上都是经过筛选、重构的事件。  叙事主体与新闻客观性。新闻报道是记者和新闻内容相关人士以及读者或观众共同完成的行为,记者是这一行为的主体,所以,任何新闻都应该有叙述主体。不论这个主体是直接出现的,还是隐藏的。在常见的新闻中,叙述主体的出现或存在是一目了然的,这样的新闻客观而且真实,读者或观众知道谁在叙述,谁给记者提供了事实,但有时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新闻:  掌握足够的国际市场信息是应对加入WTO的条件之一,为了给企业提供最新的市场信息,省外贸厅和海关联合建立了“上海国际市场信息网络平台”,目前已有20多家企业与这一平台连通,有的企业已经从这个平台所提供的信息中联系到了出口订单。但到目前为止,这个平台还没有得到全省出口企业的认可,只有更多的企业加入以后,这个平台的真正效益才能发挥出来。  这段话语所提供的信息没有来源,它会被认为是记者的话语,也可能是记者经过调查以后了解到的情况以及所产生的观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即这个平台是完善且必要的,企业有必要加入。因此,当新闻中出现没有来源的内容或没有来源的言论时,就会出现以下问题:首先,记者在引用新闻内容相关人士的话语时,没有表明是引用,结果新闻内容相关人士的话语变成了记者的话语。即把第三人称变成了第一人称。其结果是消息来源模糊,使新闻的可信程度降低,严重时可能会引起新闻官司。其次,新闻中提供了一些有关观点或倾向的内容,这些内容可能来自第三人称(新闻内容相关人士),但没有表明来源,于是就理所当然被当成了记者的观点,第三人称变成了第一人称。其结果是新闻失去了客观性,这些观点或倾向变成了第一人称(记者)试图影响第二人称(观众或读者)的内容。由于这些问题的出现,新闻中出现了没有来源的新闻事实,可以认为是记者虚构的,或是猜测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叙事主体的选择,特别是报道时不能出现没有来源的观点或倾向,如果加入了叙事的主观倾向,或者称之为客观新闻外的主观宣传,新闻报道就会失去客观性。  叙事人称与新闻客观性。要客观报道一个新闻事实,就需要有明确的叙事主体和叙述人称,这样我们才知道哪些内容是新闻内容相关人士提供的,哪些内容是记者看到的,哪些内容是有倾向的。从叙述所进行的话语场景中,记者、读者或观众、新闻内容相关人士分别所处的位置以及他们各自的角色来看,记者是话语的主体——叙述者,观众是话语的受体——听众,新闻内容相关人士是被谈到的第三者,他们各自的功能分别是:记者:叙述他所看到或了解的新闻事实;观众或读者:听并相信记者所讲述的新闻事实;新闻内容相关人士:为记者的讲述提供内容以及信息来源。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记者作为叙事主体是主动的,观众或读者以及新闻内容相关人士都是被动的,但是,被动的两方有各自的权利,他们并没有把自己的权利交给记者。新闻内容相关人士是新闻内容的所有者,他有权利提供或不提供消息,他对所有提供的内容负责;观众或读者是记者的听众,他有权听到真实的消息并且知道他所听到的内容是否真实。记者在叙述新闻事实的时候,他既不能将新闻内容相关人士提供的事实据为己有,也不能讲述没有来源或根据的事实,因此他必须恪守以下原则:使用第一人称叙述他所看到并且任何一个处在同样位置的新闻记者都可以看到的新闻事实;使用第三人称叙述需要借助当事人、目击者、知情人、权威人士、公众等新闻内容相关人士才能得到的新闻事实。对于无法看到但能够从新闻内容相关人士那里听到的有关事实的内容,可以讲述出来,但必须指明获得消息的来源,并且尽可能不对新闻事实进行评说。如果必须出现言论或观点,最好使用第三人称。  综上所述,在新闻叙事中,叙述者必须以记者、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化的身份介入叙事,以自身态度和情感影响受众,真实、客观地反映新闻事件。  (作者单位:郑州电视台)  编校:赵 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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